
男子挤地铁被判刑,男子:我没摸、没动那女子,我的手是举起来的

日前,一名叫“周瑜也没错”(以下简称:周瑜)的网友发文爆料称,自己在广州挤地铁的时候,自己的身体隔着包碰到了一位女性的身体,女性控告“周瑜”,而“周瑜”最终被法院以强制猥亵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周瑜”称:“(我)没摸(她)、没动(她),(我的)手是举起来的,只是我的包碰到了她。”
“周瑜”的爆料一出来,网上的议论瞬间炸开了锅,好多人都在说,这以后还敢坐地铁吗?
要说,地铁在高峰时段,那可真是人挤人,胳膊碰胳膊的,有时候地铁轻微启动晃一下,谁都难免会有碰到旁边人的时候。“周瑜”称,他那一天乘坐地铁的时候,地铁里人挤人,而且,地铁还时不时地晃动,从而导致他想站稳都费劲。于是,他的背包随着地铁的晃动,不小心蹭到了站在他旁边的女乘客。从而导致女乘客的反应特别大,女乘客一定要说被他骚扰了,非要报警不可。他怎么给女乘客解释都没用,但女乘客就是不松口,觉得自己受了他的侵犯。这事儿就这么闹到了警察那儿,本来,可能到站各自走人的小磕碰,愣是走进了司法程序。
据媒体报道,“周瑜”一直说自己无罪,没有猥亵女乘客,也试着找证据自证清白,但一审法院还是认定他犯了强制猥亵罪,判了一年零六个月。“周瑜”当时就懵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身体隔着包碰了一下女乘客,怎么就成了犯罪?后来,“周瑜”上诉,结果,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一年半有期徒刑,对一个天天上班讨生活的普通人------“周瑜”来说,可不是小事。工作没了,自由没了,周围人看他的眼光都变了,他自己还一直觉得冤枉,这种滋味想想都不好受。后来,他忍不住,在网上开了个账号,连着一个多月发帖子说自己的遭遇,想问问到底为啥自己会被判刑。
网友们看到“周瑜”的爆料后,立马便讨论了起来。好多人都替“周瑜”抱不平,说这事儿太离谱。有个天天挤地铁的网友说:“这哪说理去?我每天上下班跟打仗似的,人贴人是常事,要是这都算猥亵,那咱天天都得提心吊胆过日子。”还有人说:“他自己都说手一直举着,没摸没动,听着就委屈。地铁里背包的,车一晃包不就容易碰着人?这要是都较真,谁还敢背包坐地铁?”
议论里也有不少理性分析。有人提到“谁主张谁举证”,女乘客要是说自己被猥亵了,需要拿出实打实的证据,不能光凭一句话就认定别人有罪。还有人说得更直接,建议法官们也去挤一个月地铁,体验体验真实情况,别总在办公室里判案,可能就知道这种磕碰有多常见了。
也有网友琢磨解决办法,说要不地铁分个男女车厢?这样能少点误会。不过这说法也有人不赞成,觉得太极端,毕竟公共交通就是大家一起用的。还有人盯着证据不放,问到底有没有监控录像,能不能拿出来说说清楚,要是真判错了,法院是不是该道歉赔偿?
当然,也有不同声音。有人说刑事案件不是女方说告就能告的,需要公安、检察院侦查,法院判的时候也会说明理由,说不定这里面有没公开的细节,不能光听“周瑜”的一面之词。还有人觉得,法律总归是讲证据的,每天那么多人坐地铁,真因为这事儿被定罪的很少,可能这案子有特殊情况。“周瑜”是故意在网上博同情,他没说实话。
更有意思的是,有人联想到自己的经历。有个网友说,自己2007年挤公交,有个女孩被挤得背贴在他胸口,当时,他自己吓得手都不敢动,还好那时候没人较真,不然现在可能也有案底了。还有人说现在夏天去游泳都紧张,看见女的过来赶紧举手站着,就怕不小心碰到惹麻烦。
说到底,这事儿最让人纠结的,是“无意”和“故意”的边界。地铁里人挤人是常态,磕碰难免,但法律需要有个清楚的说法,让大家知道啥该注意,啥是真的过界了。希望以后能有更明确的解释,公安在办案的时候也能更细致一些,别让普通人因为一次无心的磕碰,就把自己的一辈子都搭进去。毕竟,地铁是大家出行的地方,需要让人坐得安心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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