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金融监管局“十项举措”加强外贸企业金融服务

今年以来,河南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外贸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四高四争先”,强化监管引领,推动全省金融机构加大外贸金融支持力度,为促进河南外贸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截至3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支持外贸企业贷款2931.69亿元,较年初增加278.43亿元,增幅10.49%,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6.47个百分点。融资服务外贸企业10708户,较年初增加1504户。短期出口险累计承保保额421.27亿元,同比增长8.39%,累计保险企业5500家,一季度金融支持外贸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近日,河南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贸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明确十项“硬核”举措,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劲动能。
一是加强走访对接,5月底前对全省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做到走访对接全覆盖。
二是坚持“一企一行”,确保每家外贸企业至少有1家以上银行跟踪服务。
三是坚持“一企一策”,结合每家外贸企业经营特点,量身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四是加大信贷投放、加强产品创新,推动和鼓励对信贷额度1000万以内的外贸企业实行信用贷款,持续提高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占比。
五是积极主动规范开展无还本续贷,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续尽续”。对因外部冲击暂时经营困难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六是优化结算、避险、咨询等跨境综合金融服务。持续减费让利,推动外贸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七是持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将普惠统保平台政策覆盖率提升至45%以上。丰富保险产品种类,积极探索以共保体形式开展“跨境电商保”业务。
八是完善尽职免责,提高风险容忍度,进一步提高敢贷愿贷积极性、主动性。
九是设立外贸企业“投诉直通车”,及时有效解决外贸企业金融服务诉求。
十是加强跟踪评价,对政策传导不到位、落实不力的金融机构开展约谈、通报及监管问责。
下一步,河南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贸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金融机构细化落实十项举措,聚焦外贸企业实际需求,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夯实外贸金融服务支撑,为河南外贸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贡献金融力量。(郭玲伶)
审核:卢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