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丽颖维权索赔61万,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肖像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向济南智煜品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赵丽颖与其人格权纠纷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并定于6月24日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赵丽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销毁、删除全部侵犯赵丽颖肖像权、姓名权的广告宣传物料,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维权成本合理开支1万元,共计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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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赵丽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销毁、删除全部侵犯赵丽颖肖像权、姓名权的广告宣传物料,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维权成本合理开支1万元,共计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