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副教授遭精神病人棍击死亡,整个过程曝出,副教授的妻子发声

今天,刷到一桩让人心里堵得慌的案子。2021年11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1岁的王副教授在自家小区被人用木棍袭击,当场倒在血泊里没救回来。谁能想到,四年后这起旧案因为赔偿问题又被推到公众面前,尤其是法院判决后家属和涉事单位双双上诉,评论区里吵得不可开交,大伙儿都在琢磨:这事儿到底谁该担责?
说起来这案子的经过挺让人唏嘘。那天王副教授出门去打疫苗,离家不到20米,在小区配电房旁边准备开车时,突然被一个叫王某刚的人用木棍砸了头。案卷里写着,王某刚当时觉得车钥匙解锁的声音像鸟鸣,就起了攻击念头。更让人揪心的是,王某刚作案时被鉴定为偏执型分裂症发病期,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而王副教授的妻子敖女士后来回忆,丈夫走后她一夜白头,儿子甚至因为爸爸的书桌空了,连房门都刻意掩着,怕看到空座位难过。
案子的转折点出现在民事赔偿争议上。敖女士觉得,王某刚案发前曾因身份证丢失,向郑州救助站和武汉武昌公安分局求助,但这些部门没按规定核实信息、做好对接,才让王某刚流窜到小区作案。她拿出王某刚的供词,里面提到郑州救助站给他买了去武昌的火车票,说有人接但没人管,后来民警把他送到救助站门口,可门没开,他就揣着棍子在小区里晃悠。敖女士认为,郑州救助站没按规定对接信息,武昌公安没排除隐患,湖北大学作为小区管理方,连陌生人进小区都没盘查,监控坏了也没修,这么多漏洞才导致悲剧发生。
但涉事部门的说法不一样。湖北大学在答辩状里说,王某刚在小区里故意躲着走,属于突发意外,他们已经尽到管理义务;武昌公安分局说民警把人送到救助站符合规定;郑州救助站更直接,说系统里没记录,压根没救助过王某刚。最戏剧性的是法院判决:2025年5月,武昌区法院判湖北大学承担补充责任,要赔偿97万多,理由是小区管理有漏洞,让王某刚轻易进去还没人发现。可敖女士觉得赔少了,湖北大学也觉得冤,两边都提起了上诉。
这事儿在网上炸开后,网友的评论简直像一面多棱镜。有人替敖女士委屈:“一个大学教授,在自家小区被人打死,家属要的不只是钱,是个说法啊。你看那儿子都秃了,这心理创伤多少钱能赔?”也有人较真部门责任:“救助站按规定该对接信息,公安该核实身份,大学该管小区门禁,但凡有一个环节做到位,可能人就不会没了。这不是单个部门的错,是链条断了。”
还有人提到精神病人监管的老话题:“发病期的人跑出来伤人,到底该谁管?救助站要是知道他有病史,是不是该联系家属或者医院?可现在好多地方对流浪精神病人就是‘送一站算一站’,根本没闭环管理。”更有法律专业的网友分析判决:“法院判大学承担补充责任,其实是说侵权主责在凶手,但管理方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问题是,大学作为物业,到底该负多大责任?如果凶手刻意躲避,管理方的责任边界在哪?”
翻看这些评论,能感觉到大家对“安全”二字的焦虑。试想一下,谁能想到在自家小区楼下会遇到这种事?当救助流程、身份核查、小区管理这些本该守护安全的环节出现漏洞时,悲剧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了下来。敖女士在采访里说:“哪怕有一方愿意出来担责,或者对我丈夫的事表个态,我也能接受。”这话听着挺心酸,其实折射出的是公众对责任担当的期待——不是非要争谁对谁错,而是希望每个该守好自己岗位的部门,都能把“安全”两个字刻在心上。
这起案子还没尘埃落定,上诉结果也牵动着很多人。但不管最后怎么判,有一点很清楚:当一个生命突然消逝,背后牵扯的不只是法律条文,更是无数人对“如何让生活更安全”的思考。希望这样的悲剧能推动相关部门把管理链条扣得更紧些,也让每个小区的门禁、每个救助站的登记、每次身份信息的核实,都真正成为守护生命的防线。毕竟在安全这件事上,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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