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父被执行死刑,儿子拒领骨灰!“家暴纵火案”新进展来了

6月25号,陈昌雨接了个让他心里七上八下的电话。法院说,那个叫陈某卫的男人,也就是他的生父,在6月10号已经被执行了死刑,让他去领骨灰。电话挂断后他在屋里坐了很久,后来跟人念叨时说,心里像块石头落了地,可又空落落的——毕竟是血亲,哪怕这个人亲手把他的世界烧成了焦炭。
这事还得从四年前说起。2021年11月,陈昌雨在网上敲下那些字时,手指大概是抖的。他说生父长期家暴母亲禹某某,最后那次直接放了火,母亲被大面积烧伤后感染去世。一个儿子把父亲送上被告席,这中间得攒多少绝望?2022年12月,曲靖中院判了死刑,2024年2月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直到今年6月执行,这场持续多年的悲剧才算走到终点。但对陈昌雨来说,终点可能只是另一段煎熬的开始——他说自己不打算去领骨灰,“打心眼里抵触”。接下来他想做的,是找个时间把母亲好好下葬,然后试着往前走。
消息传开后,评论区像开了锅。有人竖着大拇指说“儿子做得对”,觉得对这种家暴致死的人就该“杀人偿命”。有个网名叫“正能量圆月ZQ”的网友说得直接:“这孩子总算讨回公道了,以后好好生活”。可也有人替他发愁,“不凡书签U”那句“他以后怕是要一辈子活在遗憾里”,让不少人跟着叹气。确实啊,一边是生养自己的父亲,一边是被害死的母亲,这中间的滋味哪是一句“对错”能说清的?
特别让人唏嘘的是评论里提到的细节——当初有亲戚劝他签谅解书。“总出幺蛾子”这个网友说得有点呛人:“那些劝人的亲戚,让他们去领骨灰啊!”这话乍听刻薄,细想却透着无奈。现实里总有这样的“和事佬”,觉得“家丑不可外扬”,甚至让受害者家属“大度”。可“淡定雪梨dF”的话像根针:“同情作恶的人,那还叫好人吗?”当家暴上升到纵火杀人,亲情早该被法理撕开道口子,不然那才是对逝者最大的不公。
也有人在评论里聊起了老理儿。“哥萨克的征程”翻出古代律法说,弑母比弑父性质更恶劣,过去儿子为母复仇杀父甚至算“孝”。这话放在今天可能有点遥远,但道理是通的——血缘从来不该是罪恶的遮羞布。还有人拿其他案件对比,“科学养生崇拜者”提到“开车撞死老婆没判死刑”,这话其实是在问:同样是剥夺生命,家暴致死的量刑是不是该更重?
当然,也有不一样的声音。“海峡两岸峰”就觉得儿子不该请律师判父亲死刑,甚至说“母亲在地下都不会原谅”。这话底下立刻有几十条反驳,“卧薪尝胆7010193052”说得直截了当:“杀人放火是多大的恶?难道因为是父亲就该放过?”这种观点冲突特别真实——当法律和亲情撞在一起,每个人心里的秤砣都不一样重。
现在再看陈昌雨说“不想领骨灰”,突然觉得这不是赌气,而是一种被迫的切割。就像“青花瓷的魅力”说的:“没经历过的人不知道疼,这种父亲不管也罢。”他不是不想认亲,是那段亲情里全是血和火,根本没法回头去捡。有网友劝他“离开那个地方,改个名字好好过”,这主意听起来狠,或许却是唯一能让他喘口气的办法。
这事看到最后,心里挺堵的。一个家庭走到父亲杀母亲、儿子送父亲死刑的地步,到底哪里错了?是家暴一开始没被重视,是亲戚的“和稀泥”助长了恶,还是有些人根本没明白“夫妻”两个字的分量?“平凡一生”那句“不爱了可以分手,何必以命相搏”,说起来简单,可现实里多少家暴案件,都是从推搡升级到致命伤害?
陈昌雨的事像面镜子,照出的不只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很多人对家暴的模糊认知。当“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还在,当有人觉得“夫妻吵架动手很正常”,类似的悲剧就可能重演。法律判了凶手死刑,但要让更多人免于被家暴的恐惧,可能需要更多人明白:家暴从来不是“家事”,容忍一次就可能有无数次,直到把人逼到绝境。
希望陈昌雨能真的“好好生活”,虽然这四个字说起来轻松,做起来比捡骨灰还难。也希望以后少一些这样的故事——当婚姻走到尽头,至少该给彼此留条活路,而不是用一把火,把两个人的人生都烧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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