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荷人寿财务会计信息曝光,遭罚款15万元并责令改正!
中荷人寿因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此事件再次提醒企业要严格遵守财务规定,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9月5日,大连金融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因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5万元。
在落实“双罚制”方面,时任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焦雯,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
大连金融监管局同时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因虚开发票套取费用,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时任中荷人寿大连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王冰被责令改正,并受到警告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
中荷人寿于2002年12月开业,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由北京银行与法国巴黎保险集团合资经营,双方分别持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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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714.org.cn/gov/98.html发布于 2025-09-07 16: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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